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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萌萌的哈士奇 一只叫,丁丁的哈士奇

人气:334 ℃/2024-08-07 03:03:05

昨夜我又梦见丁丁了,我有很久没梦到过它了。在关于它的每一个梦里,它都真实得触手可及,有时候我抱着它,甚至都能感受到它透过浓厚的毛发传递到我手心的体温,那么温暖,那么令人留恋。以前我还做过它跑丢的梦,受伤的梦,我在梦里哭得死去活来,心痛不已,醒来时如同生了一场大病一般。

这是一个我不敢碰触的话题,不过我想,也许我能够把它写下来的一天,就代表着我终于可以放下了吧,可是没想到啊没想到,我才写了短短一段而已,眼泪就又不由自主地涌进眼眶里来了。

这是否证明我是一个心软的感情丰富的人呢?可是天知道过去在我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时,我曾经抛弃过不知多少个痴心的男人,我居然一次都没后悔过,在和他们分开后的日子里,也几乎从来不回头,不想念,那个潇洒劲儿简直比男人还man呢,唯独对于丁丁,我总是念念不忘,它是此生被我抛弃并令我懊悔不已的唯一一个对象,是啊,它是我养的第一只狗狗,哈士奇。

我一直都很喜欢狗,当我终于下决心养狗时,是我在看了电影《南极大冒险》之后。这坑爹的电影里的几只哈士奇又聪明又帅气,赚了我不少热泪,还让我以为哈士奇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狗狗(话说那时候养这二货的人还不多,江湖传言也还没传到我的耳朵里)。记得当初我在面对据说更听话也更帅气的拉不拉多以及金毛的选项时也曾犹豫过,再说丁丁小时候长得一点都不帅(后来它居然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非常争气地出落成了我们那片儿数一数二的帅狗),长得像个瘦杆儿狼,缩在笼子的角落里,一幅受气包的嘴脸,一开始我压根没看上它,只不过这小子贼心眼儿倒是一点不少,看我伸过手去,赶紧凑上来拿舌头舔我,一下子就击中了我的心。

也要怪当时被我同时看中的两只拉布拉多犬太能叫了,我最讨厌狗叫,于是就选择了念不出溜儿一声不出的丁丁,后来它回到家里还是沉默寡言,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一直以为它是个哑巴,直到它终于霸气地,像只来自北方的狼一样仰天长啸了一次,我这颗心才踏踏实实地放回了胸腔里: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它不是残废。

每个养过哈士奇的人大概都明白,把它们从小拉扯到一岁的过程,简直就是一部罄竹难书的血泪史,我不知道有多少双袜子被吞到它肚里(包括偶尔上门的俺娘的丝袜),多少双拖鞋、帽子、手套被它咬坏(它对一切毛茸茸的东西都兴趣多多,而它探索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靠牙咬)。家里的沙发幸好不是皮的,但四只木头腿也是被它咬得伤痕累累,最后不得不落入了拾荒者的手里。

它有过无数令人啼笑皆非的“光辉事迹”,比如趁你做饭一转身的当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放在案板上的西红柿偷走一个,钻到床底下抱着啃,当我回来面对案板时,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数了一下才知道家里出了内贼。还有一次我们都准备要出门了,突然发现家里怎么静悄悄的,不见了丁丁的影子,四处寻找未果,最后在楼道里下面几层的楼梯上发现了它蜷缩在那里的身影,敢情是这家伙趁我刚才往门外放垃圾袋时“胜利大逃亡”了。恩,胜利倒是没有,顶多算是“失败大逃亡”吧,我觉得它还有点智商,大概是想了一下,觉得在外面流浪虽然自由,但这年头混吃混喝也不容易,还不如乖乖当只家养狗呢,这才没义无反顾地奔向陌生的世界。

丁丁跟着我们也经历了许多,那时候周末我们常常开车带它去郊区走走,在无人的地方也放任它尽情驰骋过,当然它也没少给我们闯祸。这些要是仔细地说起来,估计至少能写个十几万字出本书,今天就一语带过吧,总之丁丁跟着我们过了好几年,直到我的人生发生了重大变故,从两个人变成了一个人。它也从“父母双全”变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之后我又克服一切困难,独自带着它过了几年。这中间又经历了它的走失,以及无奈将它送人,但实在舍不得又接了回来。我觉得我和它的缘分好像特别深,在我生命中最艰难痛苦的阶段,只有它陪在我的身边,我蹲在地上抱头痛哭时,它像懂事一样,走过来蹭我,安慰我,我一个人从机场拖着行李箱回到家,打开门是它跳跃着迎接我,它曾经和我相依为命,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伴侣,虽然它只是一只狗而已。

结果最后的最后,我还是不得不让人将它送了出去,那时候我在台湾过年,把它托付给了我的一个朋友,大概是因为朋友的生活不规律,又常常带着它到处跑,它的性子有点大变,先后咬了好几个人,我当时人在外面,怕它在朋友那里闯下更大的祸无法收拾,不得已嘱托朋友,在网上找了个养狗的人家把它给送走了。

后来,朋友和那个人也断了联系,我不知道丁丁后来发生了什么,处境怎样,因为没办法知道,我忍不住常常胡思乱想,总觉得我特别特别对不起它。以前曾经想过,不管有多难,都要坚持给它养老送终,不过是十几年而已,没想到还是中途食言了。

我心里总装着沉甸甸的内疚感,不敢去想它,可是它还是会不受我控制地到我的梦里来,在梦里我抱着它,抚摸它,叫着它的名字,像过去那样。我常常想起它帅气的样子,奔跑的样子,歪着头望着我的样子,顽皮地咬我裤脚的样子,闯了祸躲起来偷瞄我的样子,把大脑袋放在我床边的样子,夜里盘在我脚边睡觉的样子,它兴奋时会发出吱吱叫的声音,睡着了会像人一样打呼和抽搐,每次出门前和回家时都会开心得蹦蹦跳跳。我想我大概是一辈子都放不下它,忘不了它了——我养的第一条狗狗,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伴侣之一。

直到今天,我在刷头条时,被智能筛选的偏好之一,就是看哈士奇的视频,我仿佛能在每只哈士奇的身上看到丁丁的影子,又喜欢又难过,我忍不住想,如果丁丁现在还在我身边,说不定帅气搞怪的它也能成为一只网红狗而得到好多人的喜爱呢!

我和丁丁的缘分也许只有八年而已,但自此之后,我深深地知道,如果是你真的非常在乎,非常爱的,你就算是拼尽了全力,也不要让自己失去,不然,你一定会后悔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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