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夫妻一场不过是我痴心妄想:这对平凡夫妻的日常可曾击中你心房
一望无际的塔克拉玛干沙漠里,沙又漠骑着骆驼,我坐在他前面。此刻,整个世界完全属于我们俩。
我喜欢沙漠,喜欢骆驼,更喜欢风轻云淡地行走在沙漠中,那种天地人合一的感觉,让我觉得此生别无它求。
谈恋爱那会,他喜欢骑自行车载着我,并总让我坐在前面大杠上。他是怕傻傻笨笨的我坐在他后面,一不小心摔在地上,而他却看不见。
平时散步或过个马路,他都得眼瞟着我,生怕“提前进入老年痴呆”的我被车撞着。我总是会让他放心,就我这身板、这体重,谁敢主动撞我啊,我不得给它弹回去!
他从不会错过打击我的机会。他会说,你,我不担心,我怕你把人家车撞坏了要赔钱的。
爬过山,看过海,去过草原,但沙漠却是我的最爱。我喜欢那无边无际金色的不毛之地。因此,在我的文字里,我的先生便成了“沙又漠”,当然,这也与他的发型息息相关。
我们一路欢笑一路歌,行走在那金色的世界里,突然,他让我闭上眼睛,要给我一个银婚纪念日的惊喜。我充满期待地照着他的话去做。
一直认为买一束花不如买二斤肉的他,会送我什么呢?我不喜欢穿金戴银,但钻石除外。
一个细细的环状物戴在了我的无名指上,我还感到有点毛茸茸的,似乎不像钻戒。睁开眼睛一看,居然是一根狗尾巴草圈成的一个圆环!他一脸的坏笑。
我刚准备发飙,只听他说在那个偌大的沙漠里,一棵狗尾巴草比钻戒还难寻呢。他是抠门都能抠出道理来。不过,听完他的解释,我也就不气了。说实话,对这些身外之物,我本就不稀罕。
我说沙又漠你眼光真好,娶了这样一个好老婆。她从不轻易生气,好养活,易满足,对你要求不高。我代他夸赞了一下他的夫人。
沙又漠你就是一只铁公鸡,这些年你娶了她,赚大了,连个钻戒都没给她买过!我顺便很中肯地评价了他。他刚准备狡辩,突然手机响了,吵醒了昨天中午正在午休的我们。
原来那个狗尾巴戒指只是一个梦。
电话中,美女主编表示好多读者爱看我和沙又漠的那些日常琐事,她给我一天时间,写一篇七夕推文。我临时受命要完成这个“半命题作文”,有些惴惴不安。
沙又漠笑得差点“狗窦大开”。我问他笑啥? 他说,谈情说爱是年轻人的事,与你一个准老太婆何干?他还一本正经地警告我不许写他。我才懒得写你呢,我写沙又漠!我自言自语道。
常常懒得理他,因为他天生一副毒舌,而且那副毒舌专门为我而生。我一边回味着刚才的梦,一边构思着七夕的推文,慵懒的我,不想立即起床。
我躺在床上漫无目的地刷着朋友圈,那里铺天盖地都是微商朋友们为七夕而做的广告。“乞巧乞巧,仪式感很重要!”“浪漫七夕,甜蜜告白为爱而购……”
又是一年七月七,七夕,又名乞巧节、七巧节、七姐诞或中国情人节。相传农历七月七日夜女人们在庭院向织女星乞求智巧,故称为“乞巧”。
这一天,牛郎织女偷渡银河,鹊桥相会。“只可叹,上玄月,风情难解。千年的孤望,换不回一瞬的流光。”
现在科技发达,犄角旮旯都通了高铁,飞机更是满天飞,想必牛郎织女应该不会还守候在漫长的流年光阴里,苦苦守望每年的七夕吧?!
年轻时,曾经渴望一场轰轰烈烈的旷世爱情,甚至想象着去云游世界,在旅途中遇见真爱,然后手挽手走进婚姻的殿堂,过着琴瑟和谐、相敬如宾的生活,甚至希望平日里,聊天的内容都是哪一首名曲、某一部小说,或者唐诗宋词。
心里的那个他,貌似潘安,情如宋玉,才比子建,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不曾想,刚毕业不久,还没来得及进行长途旅行,便被隔壁邻居沙又漠打上了主意。
他一会儿找我借个扫帚,一会儿还扫帚,再借个簸箕,一会儿又去倒个茶什么的。他还请了我的老师做红娘。
我不好直接拒绝老师,便以他不爱看书为借口欲断了他的念想。谁知,后来他天天捧着本故事会或漫画书啥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掩饰他那点欲盖弥彰的小心事。
看着他,虽然瘦得像个美猴王,但是性格阳光,五官周正,还有那么一点点帅气。
他心地善良,不嫌弃我家穷得揭不开锅,甚至把我的两个弟弟当作他的亲弟弟;
他不会甜言蜜语、不懂浪漫,但对我锲而不舍、始终如一;
他的妈妈做饭好吃,也特别喜欢我……
这一切使我彻底沦陷,以前给自己的另一半描绘的完美蓝图全部作废。
后来,我把那蓝图描述给沙又漠,他笑我痴人说梦、心比天高、不自量力。他还说,他是我能找到的对象中最合适的。少不更事的我便信了他,不久便嫁作他妻。
然而,选择了他,等于选择了痛苦。
因为我不仅打架不是他的对手(因为本人不屑于动武,所以一直没比试过);吵架我也同样不在行,导致这二十多年来,我常常有“秀才遇见兵”的感觉。
朋友们都夸我温柔,其实,我是被迫温柔,万般无奈啊。
他不懂得怜香惜玉,凡事易较真,还懒得出奇,属于油瓶倒了都不扶,门外垃圾袋把他绊个跟头都不会主动拎下楼的那种。
他在家里排行老八,父母、哥姐都把他宠坏了。这些年,在婚姻这所大学里,他虽已进步了不少,但目前仍然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不过,离开他,便离开了幸福。
他虽然力气大,但从没有家暴的习惯;他专横跋扈,我倒也受益匪浅,因为除了他之外,还几乎没有人会欺负我;
他是个典型的不懂浪漫的理工男,但这同时也是优点,把他放在女儿国我都放心;
他懒,也有懒的好处,他懒得外出,懒得招惹别的女人,懒得改变现状,懒得离开我重寻佳偶;
他不懂诗词歌赋,但他会修几乎所有的电器、马桶,甚至下水道,倒也经济适用;
我喜欢种花,却不忍心修剪,而他最喜爱的便是扛个大剪刀到处晃悠,虽然我嘴上不承认,然而经他修剪过的花园确实增色不少。
这种感觉正如一句网络语:看到你,我怕触电;看不到你,我需要充电;如果没有你,我想我会断电。
我们经常要求对方完美无缺,那我们自己是否完美?!沙又漠对我同样也有诸多不满。
他常抱怨我:
打架吧,你不够我一拳的;连吵架也吵不起来,拙嘴笨舌真急人;一到做饭时间,你写作灵感就来了;喊你到体育馆锻炼,你就强调看书恰好看到精彩处;叫你把外面衣服收回家,你说你要看夕阳;一天到晚丢三落四,不是找手机,就是找钥匙;你的心里,写文章比什么都重要,迟早我要把你那电脑扔到窗外;明明对数字不敏感,还总是霸着家里的经济大权不放;做事情没头脑,一朵花一根草一只小鸟就能让你忘了你本来要去买菜的初衷……
有句话说的好:与其和二婚凑合,不如与头婚凑合。喜欢这个接地气的金句。
老百姓的日子里,哪有那么多杨绛与钱钟书?!珠联璧合、相濡以沫的婚姻似乎只能出现在电影、电视、书本里或者存在于我们的痴心妄想里。
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烟火人生里,磕磕绊绊、吵吵闹闹实属正常;但我们也要偶尔来一点琴棋书画诗酒花,给一地鸡毛的平凡生活增加点得以继续下去的理由。
所以,在我的请求下,偶尔,他也会舍得破费一下带我出去疯。
我们就这样一天天平淡地生活着,相互嫌弃着,彼此包容着。
时而我耍无赖,时而他不讲理。其实,家真不是讲理的地方。就算你赢了理,那又怎样,因为同时你可能会输了感情,实在得不偿失。
我的公婆扁担长的“一”字都不认识,可是他们却有一段持续了六十二年的幸福婚姻,他们一直是我和沙又漠学习的楷模。
特别是他们生气时的处理方法值得所有人学习:一个嗓门大了,另一个再有理便不吱声了。这样,矛盾避免激化。等对方情绪稳定后,再慢慢理论。
“你的缺点像星星一样多,优点像太阳一样少,但太阳升起的时候,星星就都不见了。”
涂磊老师曾说过这样一句话:
你和一个人处对象,是在和这个人的优点谈恋爱; 而结婚,则是和这个人的缺点过日子。
有时,我和沙又漠也会因为生活中的鸡毛蒜皮大吵大闹。但是,我们会在事后心平气和地交流。交流的结果,或许又会不欢而散,但是彼此还是会默默地作出让步与改变。
2006年情人节,有一对夫妇被美国有线电视网隆重推出,他们是102岁的丈夫兰迪斯和101岁的妻子格温。
这一天,他们之所以成了美国的新闻人物,是因为在离婚率不但攀升的美国,他们俩创造了一项纪录,婚姻维持了78年。
兰迪斯太太曾经说过:“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是最幸福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200次离婚的念头和50次掐死对方的想法。”
我也曾有过201次一闪而过的离婚的念头,但却从没有掐死他的想法,因为海拔有明显差距,踮起脚也够不着他的脖子。
昨晚没写完,就被沙又漠强行关了电脑。今早眼一睁,我便下床继续写这篇书稿。
沙又漠又开始叽叽歪歪,你真是个懒婆娘,一大早不煮早饭,又趴在电脑上,信不信我哪天把电脑扔了?!我朝他扮了个鬼脸,继续敲打键盘,他无可奈何地走向厨房那个方向。
几分钟后,两碗清汤白水鸡蛋面做好了。吃人家的嘴软,我赞美他是我捡垃圾时淘到的一块金子。他说,这个比喻不好。
那,你是我淘金时捡到的一块垃圾。我连忙改口。他当然更不满意。他居然恬不知耻地修改为:淘金时捡到的一块钻石!
这就是我和沙又漠的日常,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婚姻生活。
您认为它是幸福的,它便是幸福的。其实,您自己的生活也大抵如此。
看完文章,请您闭上双眼,双手合十,跟我一起默念:让我有一份称心如意的美满姻缘,让我的爱人一辈子幸福安康,让我的爱人一辈子好好爱我。您的愿望定会成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