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最大一次博物馆文物盗窃案:黄继光纪念馆被盗案侦破记
导读
1962年10月28日,四川省中江县爆出惊天大案:“黄继光纪念馆”5件珍贵展品被盗!黄继光是“中国人民志愿军特级英雄”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英雄”,其纪念馆刚于英雄牺牲10周年纪念日的1962年10月20日落成开馆仅数天,被盗展品又多为朝鲜国家领导人金日成主席所赠之物,案情一时惊动了公安部……
01特急警情:金星奖章被盗
1962年10月28日上午上班时分,四川省中江县黄继光纪念馆的解说员陈义贵、涂年茂在打扫整理第二陈列室时,突然发现玻璃柜有撬过的痕迹,仔细一看,镇馆之宝—“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金星奖章”(复制品)不翼而飞了!
再审视四周,同时被盗的还有陈列在旁边几个玻璃柜中的朝鲜金日成主席赠送给黄继光妈妈邓芳芝的高丽参、塑料雨衣、头巾、围巾等珍贵展品。两位解说员顿时惊得一身冷汗,急急忙忙找到管理员黄开华,黄开华立即打电话向县公安局报案。
黄继光身上所佩戴的奖章
这时大约是上午9点。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尹局长和彭副局长立即率领11名侦查人员赶到黄继光纪念馆,一边展开现场勘查,一边组织人员对交通要道、复杂场所进行堵截、控制,并向绵阳专区公安处、四川省公安厅紧急电告案情。
当天下午,由四川省公安厅、成都市公安局、绵阳专区公安处组织的刑侦高手火速开赴中江,又对现场作了认真仔细勘查,发现玻璃柜边有一截红毛线,陈列室外的围墙上有盗贼翻墙入室的脚印、手印,并丢有一只女式绣花鞋。
作案人的主要目标是金星奖章、高丽参、雨衣、围巾、头巾等展品,但显然对金星奖章是复制品一无所知,就此可以推断此案属外盗。关于案件的性质,大家认为:政治目的、侵财行为、好奇心、撞骗均有可能,但侵财的可能性最大。
黄继光所获奖状
接下来,大家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刻画:从现场反映出的情况看,作案人胆大沉着,善于制造假象,有很丰富的犯罪经验,对馆内的地理环境、物品陈放情况熟悉,事前经过较长时间的踩点、预谋,作案目的明确。据此,本地人作案可能性大,外地人作案可能性小。当然,也不排除外地流窜犯可能认为馆内有珍贵展品而作案。
案情分析会开了整整一个通宵,10月29日黎明时分,由40名公安民警、42名治保干部共82人组成的代号为“10•28”的“特案侦破组”正式成立。
02密布天网:特案组在行动
当年的特案侦破组
就在“特案侦破组”成立的当天,四川省公安厅向全省各地、地、州发出紧急案情通报并上报公安部,向与四川毗邻的陕、甘、云、贵、鄂等公安机关发出“协查通报”,要求各地结合市场管理,严密控制交通要道的城镇市场,特别要注意特种行业和收购部门,以发现赃物和捕获犯罪嫌疑人;有目的、有重点地清查外流人员,一旦发现可疑线索,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并急电四川省公安厅。
那段时间,中江县城可谓是警察云集,成天都可见草绿色的吉普车在县城里往来急驶,而“黄继光纪念馆”展品被盗案也被老百姓传得沸沸扬扬:有的说展品是被蒋介石从台湾派来的特务盗走的;有的说中江来了一个“飞天大盗”,能飞檐走壁、遁地入土,要偷偷整个中江县城;有的传得更神乎,说纪念馆不该建在文庙公园内,文、武内坐得罪了文宫菩萨,展品是被文宫菩萨偷到天上去了,等等。
警察出击
由于此案社会政治影响十分恶劣,侦破组的压力也特别大,不仅要把精力投入到侦破工作中,而且还要拿出部分精力去辟一些空穴来风的政治谣言。
侦破组下辖5个小组:即内部审查组,负责对馆内人员、各机关、学校、厂矿、建筑社等可疑人员的审查工作;农村调查组,负责中江农村7个区镇外流人员的清理、审查工作;收容审查组,负责对收容的流窜分子、抓获的盗窃嫌疑人员的审查工作;外调组,负责成都、西安、郑州、兰州、绵阳、德阳、三台等22个省内外县、市的调查工作。
案发仅10天,侦破组已对排出的1110名嫌疑对象逐个进行了审查、清理,从事筛选出116名重点嫌疑人。
“特案侦破组”经过长达8个多月艰苦、细致的清理、审查、外调工作,1963年7月19日,犯罪嫌疑人终于浮出水面。
03火速出击:飞天大盗落网
1963年7月19日下午下班时分,中江县城关派出所所长陈元德推着自行车正准备回家。这时,邮递员送来一封标明为“急件”的信件。陈所长拆开一看,里面写道:“我是一名违法分子。经过半年多的良心折磨,我愿意立功赎罪,向你们检举一件你们迫切需要知道的事……”
原来,这封信是中江县城关镇钟表修配合作店的凌某某写来的。他在信中坦陈,去年10月初的一天,家住中江城关镇小东街的不法人员刘郎、王远伦找到他,要他跟他们一起偷钟表店的手表。当时,凌某某考虑到自己出身不好,属于监管改造对象,如果再犯错误,弄得不好连自己的工作都要丢掉。但迫于刘郎、王远伦这两个无赖之徒的淫威,凌某某只好采取“拖”的办法,借口“现在时机还不成熟”,一拖再拖。
后来有一天,刘郎和王远伦找到凌某某说:“搞钟表店的事不做了!”他们告诉凌某某:“我们做了一件惊天大案,把金日成主席颁给黄继光的金星奖章偷了!”远伦拿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在凌某某面前晃了几下,威胁凌某某不要说出去,否则,“小心你和你家人的狗命!”
金星奖章
打这以后,凌某某成天就在惊吓、惶恐中度日。半年多的时间里,他曾多次参加由公安局、派出所、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召集的会,会上号召大家提供破案线索,如知情不报,按窝藏罪论处。一天又一天,凌某某不堪忍受这折磨,与其这样苟且偷生,不如主动报案,或许还能落得个戴罪立功呢!于是,在强大的政治攻势下,干脆提笔向派出所的陈元德所长写去一封报案信。
“特案侦破组”接到举报信后,为了稳妥起见,先派出便衣人员暗中对凌某某、刘郎和王远伦进行调查。便衣人员了解到,“10•28”案发后,刘郎、王远伦行为反常、鬼祟,千方百计打听案情进展情况。看来,凌某某的信是真实的。
这时,已是夜里12点了,“特案侦破组”一边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缉捕犯罪嫌疑人的行动,一边派侦查人员火速到刘郎、王远伦家的住处依法进行搜查。同时,还在各街口、车站派出警力守候、堵截,以防犯罪嫌疑人趁乱逃走。
侦查人员很快就从王远伦家厨房的顶棚上搜出了雨衣、围巾、头巾和已经切成碎片的高丽参。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刘郎、王远伦交代了他们偷盗“黄继光纪念馆”珍贵展品的违法犯罪事实。根据刘郎的交代,侦破组又从上南街其叔伯家的墙缝中取出了部分金星奖章残片。
至此,震惊全国的“1028”惊天大案经过侦查人员8个月22日各方面的艰苦工作,两名犯罪嫌疑人终于落入法网。
04丧心病狂:犯下惊天大案
时年20岁的刘郎系中江县小东街人,1958年小学毕业后,曾在江油、绵阳等地做过零工。但他不务正业,长期干些鸡鸣狗盗之事,人们对他敢怒不敢言,称他为“二流子”。时年21岁的王远伦与刘郎同住一条街,1956年高小毕业后街道办事处安排他在供销社工作。他长期旷工不上班,成天跟着一帮“街娃”鬼混,人们根据他名字的谐音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叫“独眼狼”。
1962年9月下旬,刘郎和王远伦就经常在一起密谋找“事”做。经过一段时间的踩点,他俩将目标最终定为“黄继光纪念馆”。
黄继光纪念馆
1962年10月27日晚上,南充杂技团在中江县大礼堂演出。刘郎和王远伦在拥挤的人群中穿来穿去,临近演出时还故意在舞台前面招摇一会。有意要让人们知道,10月27日的晚上刘郎和王远伦在大礼堂看杂技。
然而,演出到中场时,趁人们不注意,他俩悄悄溜出礼堂,带上改锥、铁锤、绳索等作案工具,飞快地赶往地处南街的“黄继光纪念馆”。
午夜时分,小小的中江县城夜阑人静。两个家伙纵身翻进围墙。然后,两人蹲在地上观察了一会儿,确认人人都在熟睡之中,便“嗖嗖嗖”地溜进陈列室,用改锥三两下打开玻璃柜,取出了金星奖章、人参、雨衣、围巾、头巾等展品。临走时,王远伦还特地丢下一截红毛线,这是他们故意给警察制造的的假象!当两个家伙翻出围墙时,又特地在围墙边丢下一只绣花鞋。逃逸途中,两个家伙又你背我一截,我背你一截,按王远伦密谋时候的话说:“这样做就可以避免警犬追踪!”
第二天,当各路侦查人员汇集中江县城时,两个窃贼却得意地正在小东街一间黑屋里品尝人参汤。不久,他俩又揣着金星奖章来到刘郎的叔伯—打金匠刘××家,企图将奖章冶炼成金块。令他们大失所望的是,炼出的竟是一勺铁水。
1964年1月,刘郎、王远伦以反革命破坏罪、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